八旬王玉和受冤狱折磨 家属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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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大连市时年80岁法轮功学员王玉和被冤判三年刑期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秘密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折磨一年半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家人探视发现王玉和身体虚弱,举步维艰,需要人搀扶。见此,女儿为已82岁的母亲申请保外就医,监狱拒收她的申请。

王玉和是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她和女儿孙彩艳、女婿郭琪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王玉和因修炼真、善、忍,被枉判三年。当时在极大的压力下,王玉和出现了高血压和脑血栓两种高危病症,导致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八年,王玉和回到家中。

此后,法院刑事庭庭长孙锡河接管王玉和被构陷案,再次下达收监令。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大连市办案队柳钰(音)和杨姓等男警察闯到她女儿家,在王玉和独自在家之时,绑架了她。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八旬的王玉和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王玉和的女儿每次去辽宁女子监狱探视母亲,王玉和身体虚弱,都是坐着轮椅,从监室被推到接见室门口。然后,王玉和自己慢慢走,挪到接见窗口的。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王玉和的女儿再去辽宁女子监狱探视母亲时,发现她走路困难,需要人搀扶。老太太说:“发的鞋太大了,走路不得劲,我自己又买了一双,还没到。”探视时间由原来的二十分钟缩短为十分钟,“理由”是王玉和老人的东西不吃完,她在受处罚。

见此状况,王玉和的女儿,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向王玉和被非法关押的监区递交保外就医申请书,但被五分队姓李的队长拒收,并威胁要停亲情电话、停接见。

王玉和老人的一家人遭中共迫害

1王玉和与女儿同时被非法判刑 一家人被迫害

九年前,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时年73岁的王玉和老太太陪同老伴在口腔医院镶牙,被跟踪的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警察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被非法抄家。

在同一时间,王玉和的女儿孙彩艳在自己家被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海军广场派出所警察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联合绑架、非法抄家。之后,孙彩艳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枉判三年三个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王玉和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出现高血压和脑血栓两种高危病症,回到家,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八年,王玉和回到家中,多次被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派出所警察、黑石礁街道及社区人员骚扰。

同时,王玉和的女儿和女婿郭琪多次被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南沙派出所警察以及南沙街道、后山社区等人员电话、上门骚扰。

王玉和的老伴原来精神不好,有脑残症,需要家人照顾。因为王玉和、女儿、女婿多年来被社区街道工作人员无端骚扰、时常被警察恐吓、绑架迫害,王玉和的老伴整日生活在恐惧中,长期的精神压力,导致他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一九年离开人世。

2女婿郭琪被非法劳教、承受巨大压力而离世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王玉和的女婿郭琪在家休息时,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叫他去单位一趟,说是要了解点情况。他一到单位,就遭到黑石礁派出所警察的绑架。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警察用郭琪的钥匙打开了他家门,抢走四包真相资料。

警察还想绑架即将临盆的郭琪的妻子孙彩艳,因孙彩艳惊吓过度,捂着大肚子蹲在地上哭诉:“大半夜的,你们要干啥?还让不让人活了?能不能等白天再说?!”警察这才没有当时带走孙彩艳。

天刚亮,孙彩艳被迫离家出走,八点多,警察又返回,欲抓人抄家,抢走家里的香炉和炼功用的坐垫。

郭琪被秘密非法劳教三年,中共人员未通知家属。家属经多方打听后,才得知郭琪已经被劫入大连劳动教养院。

郭琪和孙彩艳的孩子出生两个月后,孙彩艳和她的婆婆抱着孩子到劳动教养院,要求见郭琪,却被要求在骂李大师的纸上签字,否则不让见。孙彩艳不愿违背良心,就没签,没见到丈夫郭琪。婆婆见儿子心切,被迫违心签字,抱着孩子见到了郭琪。

在大连劳动教养院,警察为了达到让郭琪放弃修炼真、善、忍的目的,对他进行各种酷刑折磨:扒光衣服用狼牙棒抽打,多根电棍电击敏感处,强行野蛮灌食等。恶劣的环境致郭琪他浑身长满疥疮。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使郭琪全身浮肿,排不出尿,呼吸困难。二零零二年二月,郭琪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肾小球肾炎,随时有生命危险。

于是,劳动教养院的警察给家属打了电话,家属一到医院,警察们就赶紧逃离,一切费用都由家属承担。经历十九天的治疗,郭琪就出院了。

出院后,劳动教养院的警察还经常到郭琪的家里骚扰,想把他再次送进教养院迫害。为了年幼的孩子不失去爸爸,年老的双亲不失去儿子,为了减轻老人们的精神压力,郭琪和孙彩艳夫妇无奈被迫撇下老人和孩子离家,在外面租房居住,有家不能回。直到二零零八年,他俩才回到家中。

郭琪的父亲得帕金森病已十几年了,孙彩艳和郭琪天天给他放李大师的讲法录像,并精心照料,使他的病情趋于平稳,并往好的方向发展,能在家里帮着扫地、擦桌子,有人陪同下,到楼下晒太阳后,自己慢慢上到五楼,这已经是医学上的奇迹。

但是,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在亲眼目睹警察野蛮抄家,孝顺的儿媳孙彩艳被绑架,随后警察不断上门骚扰,郭琪的父亲精神受到极大重创,一下子卧床不起。

郭琪当时面对妻子孙彩艳、岳母王玉和突然被非法抓捕,他得照顾七十多岁精神不好的岳父、卧床不起的父亲、年迈的母亲及十三岁的女儿、五岁的儿子,他的压力可想而知。在二零一六年六月,郭琪的父亲不幸离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孙彩艳冤狱到期被释放,郭琪去接她的前一天,被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南沙街道、后山社区人员要求他接孙彩艳回来,要去派出所、社区报到。

孙彩艳从监狱出来时,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无力,走几步就要坐下来休息。郭琪没有把她直接接回家,而是把她藏到了别处。早上郭琪把孩子送到学校,就去照顾陪伴妻子孙彩艳;孩子要放学时,再去接孩子回家,让孙彩艳安心休养。两个月后,郭琪才接孙彩艳回家。

这时,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派出所、南沙街道、后山社区人员不断的电话、上门骚扰郭琪及他的老母亲。郭琪一直挡在妻子孙彩艳的前面,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身心承受巨大。

二零一九年,郭琪的岳父(王玉和的老伴)去世。

在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郭琪的身心承受到了极限,所有脏器衰竭,脓重,血中毒,休克,到医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终年五十一岁,撇下四十九岁的妻子、十二岁的儿子、二十岁的女儿及八十岁的母亲、岳母,撒手人寰。

郭琪和他的岳父相继离世,使王玉和、孙彩艳母女自此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八旬王玉和被劫入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枉判王玉和的大连沙河口区法院法官李边疆已退休,法院刑事庭庭长孙锡河接管此构陷案,再次下达非法收监令。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分局黑石礁派出所办案队柳钰(音)和杨姓等男警察闯到王玉和的女儿家,在王玉和独自在家的情况下,对她实施绑架、非法关押,不许家属、律师接见。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玉和老人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在冤狱中的王玉和老人,从二零二三年四月开始,被大连金普新区社保非法停发了退休金。

如今,已八十二岁高龄的王玉和,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身体虚弱、生命维艰。她的女儿为她申请保外就医,结果监狱拒收她的申请,且威胁她要停接见。

下面是王玉和女儿写给辽宁省女子监狱的一封公开信: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负责人:

我是王玉和的女儿,我最近看到《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内容中规定了六十五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六十五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标准是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中五项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完成的,就视为生活不能自理。

我母亲王玉和已八十二岁高龄,现在身体状况很不好,同时患有高血压和脑血栓两种高危疾病,每天拖着半身不遂的病躯,生活不能自理,随时会有生命危险。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办理监外执行条件。可是当我把保外就医申请书递交到五分队李队长手中时,他却拒收,并威胁说:“你想不想见你妈了,我看你别见了。”我当时怕她不让见,就说:“别、别、别。”她说:“这一次让你见,接见时有一点有关支持法轮功的言论就停亲情电话、停接见。”

我母亲在年轻时,由于过度劳累,得了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痛,还患有腰椎狭窄等病,到处寻医问药,也没有治好。曾经找中医做过按摩,拔罐,理疗,泡温泉;找西医,说要做手术,但是费用高,还不敢保证能下得了手术台,只好进行保守治疗。她每天都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不堪,家里人也跟着遭罪。

一九九六年,她修炼了法轮大法后,不长时间所有的病全好了,走路比年轻人都快,家务活也都能干了,全家人都高兴啊。

但是一九九九年江泽民集团出于小人妒嫉开始迫害法轮功,街道社区上门骚扰、威逼,父亲害怕,也逼迫母亲放弃修炼,母亲无奈停止了修炼。结果不长时间,她的一只眼睛就视物模糊。由于家里经济条件差,没钱去医院,就到药房看老中医,老中医给开了自制的胶囊,吃了几天后,腿就不会动了。父亲就去找老中医,正值“十月一日”放小长假,老中医就吓得跑回老家了。父亲又不敢带母亲去医院,怕老中医到时候抵赖不知是谁给治坏的,不承认,就这么挨着。

我就跟父亲说:“还是让妈妈学法轮功吧,只有李大师能救她。”父亲说:“谁让你妈妈站起来,我就给谁磕头,我不管了,你学吧。”于是母亲开始听李大师的讲法录音,听了两天就能扶着墙自己上卫生间了。不到一个星期,还没等老中医回来 ,我母亲的腿就全好了。又过了不长时间,母亲的眼睛也全好了,这可是很难治的家族病啊!我姥爷及姨都是眼底有问题,几乎失明。我们全家都非常感激李大师的救命之恩!

就是这样的经历,促使老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也为了让更多的人得到法轮大法的福音,她跟周围的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她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她的病就是炼法轮大法炼好的。但是这种最善良的行为,却不能被江氏集团所容忍。

二零一四年,母亲被非法抓捕送进大连姚家看守所,由于在看守所不准学法炼功,她又得了高血压,一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家后,派出所、街道、社区又不断的骚扰,使她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二零一五年,她被枉判三年,在极大的压力下,她又出现了脑血栓症状,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在这种状态下,中共也没放过她,二零二一年,在她八十高龄时,被所谓的执行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

世人谁无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身体康健、无病无灾?老人的病因为炼法轮大法好了,她把这个福音告诉给更多的人,让更多人的父母健康,不好吗?她触犯了哪条法律?又是谁家的王法?至于把老太太判刑关进监狱吗?

作为她的女儿,我没有一天不担心的,担心82岁高龄的母亲,拖着半身不遂的病躯,在监狱这样严酷的环境里,怎样艰难的熬过每一天!她目前的情况,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我真怕她有一天支撑不住,会突然倒下!

我相信你们都是善良的人,如果你们的母亲处于这种境况,一定会想尽办法让她回家的。所以恳请你们帮助我母亲王玉和办理保外就医,上天会记载你们的善行,而你们的善意之举也会给自己带来福报的。

听说和我母亲同一监区的,都是七、八十岁,甚至年近九十岁的老人们,他们中有的人和我母亲一样,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而被判刑,甚至重刑,被关进中共监狱。

中共说法轮功不好,到底怎么不好了?无偿地让人好病是错吗?这些人病好了,为政府、家庭节约了大量的医药费不好吗?他们病好了,让子女能安心工作,更好的为社会做贡献不好吗?伤害了谁?又不利于谁?这样的老人,被中共判刑,被关进监狱,而且还是坐着轮椅被关进监狱,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谁在祸害老百姓?谁才是真正的罪犯?

近期一个小视频,讲述的内容是有关上海徐汇区高邮路的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制造“沙林毒气”的专家)给居委会人员讲的道理:“做事情要动动脑筋、不要被政府利用做‘替罪羊’!老教授说:“文化大革命”后期,我在读研究生,那时我们学校处理‘三种人’,有的人很单纯,他(她)很听‘毛××’的话,结果他(她)是因戕害了那些教授而坐牢了。所以我们这里有些人做事情的时候、我也说动动脑筋!我(这样做)这合法吗?老教授说:做违法的事情会受到惩罚的!领导要求、政策要求都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你是成年人,不知道那是违法吗?

很早有一个纪录片,讲述的是共产极权统治下的东德,一批年轻人为了追求自由民主,成功翻越柏林墙,逃到自由民主的西德。但也有不幸运的,一个叫克里斯·格夫洛伊的刚满二十岁的东德青年翻越柏林墙时,被一个叫英格·亨里奇的守墙士兵射杀了。几个月后,柏林墙被推倒,克里斯·格夫洛伊就成为了历史上最后一位因偷越柏林墙的遇难者。

一九九二年二月,在柏林墙倒塌了两年后,英格·亨里奇因为杀人罪被告上了法庭。在公开审理中,英格·亨里奇为自己辩护说:“那个时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来自上级的命令。”但是法官西奥多·塞德尔不这么认为,他说:“并不是合法的每件事都是正确的。”

塞德尔认为:象英格·亨里奇这些士兵只是“处于一条很长的责任链条的最终端”,但是“当你代表权力机构来杀人时,任何人都没有权力漠视自己的良心,”因为“他们违反了最基本的人权。”最终,英格·亨里奇被柏林法院以杀人罪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一位法官曾经在法庭上指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枪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其实一个人真正的能力和智慧的表现,是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下也能游刃有余,既能让上面通过,又能对得起良知,保护好人。

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你们是执法人员也可以再了解一下,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中国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人员,这一条也斩断了他的后路。

最后祝愿你们都能明白真相,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王玉和的女儿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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